
2011-01-18 10:06 来源:珠海特区报 打印本页 关闭
争先创优 人口计生促发展
珠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陶海林谈人口计生事业

中广网珠海1月18日消息 “十一五”期间,珠海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,坚持走生态文明、科学发展道路,紧紧围绕“统筹、稳定、提高”的方针,稳定低生育水平机制不断创新,优质服务管理水平显著提高,利益导向机制不断完善。
计生工作保持在全省先进行列
据悉,“十一五”时期,全市人口得到有效控制,人口出生率、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1.44‰和8.58‰,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政策生育率分别保持在95%和90%以上;全市妇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.6左右,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,全面完成“十一五”人口控制目标任务,并保持在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行列,达到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先进水平。2010年珠海市连续第22年完成省委、省政府下达的人口计划和工作目标,并保持在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行列,全省工作排名次序,比去年进步了3位,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对广东省“十一五”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评估结果,珠海市已达到全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水平。
工作创新项目为历史之最
据悉,2010年全市有15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获全国和全省工作创新项目和表彰奖励,其中获全国表彰奖励的有10项,获全省奖励的5项,为历史之最。
人口计生宣教工作机制不断创新,成立了人口理论教育基地和人口文化促进会,创立了一批“高层倡导、农村远程教育、漂亮妈妈风采大赛”等宣传特色品牌,被中宣部和国家人口计生委等13个部委确定为“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市”;创新建立了基层“流服中心”工作平台,建立实有人口信息库,大力推动流动人口计生区域协作和“属地化管理、市民化服务”,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“一盘棋”格局基本形成。
陶海林介绍说,2010年珠海还出台实施了珠海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。“十一五”期末市政府共出台利益导向奖励政策8项,全市各级政府共出台56项,涉及计划生育家庭养老、节育、贫困、伤残,疾病、助学等6大类,每年受惠群众达120万余人次,形成了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导,以奖励为主体,优惠、帮扶、保障相结合的全方位、多层次、覆盖城乡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。
珠海市3大行政区全部进“国优”
2010年,斗门区高标准完成了创建“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单位”工作。之前的2004年和2009年,香洲区和金湾区已经获得“国优”,这样,珠海市三大行政区全部进入“国优”,珠海市成为全省第三个计划生育优质服务“国优”市。
“十二五”人口发展“五大措施”
市人口计生局局长陶海林告诉记者,2010年市委、市政府在总结特区建设30年成功经验的基础上,进一步确立了人口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中心地位,2010年8月2日,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率先确立了建设“人口均衡型社会”的发展目标,与建设“环境友好型、资源节约型社会”并举,开国内之先河,既总结了30年来珠海建设发展的成功经验,又吸收了当今国内人口学界最新研究成果,更符合珠海未来发展实际,体现了市委坚持走生态文明发展道路,科学发展、与时俱进、敢为人先的智慧与胆魄,这一战略决策,为“十二五”人口发展指明了方向。
在谈到珠海未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时,陶海林说,“十二五”时期珠海市要按照市委确立的建设“三型社会”的要求,大力推进人口均衡型城市建设,实施人口发展“五大措施”。
这五项措施包括:加强人口发展科学统筹综合决策,与总体经济社会发展相均衡;控制人口规模,与城市资源环境承载相均衡;调整人口分布,与城市区域发展相均衡;优化人口素质,与城市经济发展相均衡;改善人口结构,与城市社会发展相均衡。
据悉,珠海将按照“经济规模要壮大、人口规模要适度、城市规模要控制”的原则,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,严格控制人口自然增长,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体制和机制;严格控制人口机械增长,加快户籍制度改革,建立适度从紧、促进产业发展和区域人口分布的人口迁移“积分制度”,合理控制人口迁移规模,促进人口总量、人口密度、人口素质、人口分布与城市资源环境的承载力均衡协调,防止人口膨胀引发“城市病”,努力实现“人均首位、生态一流”的幸福城市目标。
责编:黄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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